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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救人后交钱,很难吗?

生命时报   2007-9-21   平安健康网
    生命无价——恐怕任谁来看,这都是一条不折不扣的真理。然而,一旦我们真的将生命和金钱放在天平的两端,有些事情可能就变了。3月底,卫生部副部长马晓伟曾公开强调,“对需急诊抢救的患者要坚持先抢救、后缴费原则,坚决杜绝见死不救等违规违法行为。”但就在4月1日,一名贫困产妇却因身上带的钱不够,先后被3家医院拒之门外,导致生命危在旦夕。此事一经曝光,立刻激起社会舆论的大力声讨:医德为何会在金钱面前低下它“高贵的头”?

  医德沦丧了吗?

  “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也是医生从业的基本素质。如果因为患者缺钱而将其拒之门外,就是对生命的践踏。所以,卫生部的‘先抢救,后缴费’原则没有错。”网友小白坚决地说,医生应该是慈悲的化身,不能是魔鬼的代表。试想,看到病人血淋淋地送到你面前,你从良心出发,会张口说“先缴费”吗?

  在一家证券公司工作的高先生则表示:“不管医院有没有钱,都应该首先救助急诊病人。这是医生的天职,不应该用‘钱’作借口来搪塞。别忘了,政府为了培养医生,也花了不少钱,为什么没有人提呢?”

  带着大多数人对医生的质疑,《生命时报》记者也特别采访了一些医生,结果发现,在人人感叹医德沦丧的背后,“患者欠费”却是他们心中的一块“伤痛”。

  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急诊科副主任曾庆对记者说:“我们每年都得因为患者欠费赔不少钱。”在缺少政府补偿的情况下,患者欠费只能是医院自己来“消化”,而且往往是哪个科室的主任签字收治了这个患者,就由哪个科室承担责任。“据我所知,在很多医院,尤其是基层医院,如果患者欠了费,还钱的压力是压在那几位收治患者的医务人员身上的。”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截至2005年12月底,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的医疗欠费近1个亿。云南省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则称:他们“每年有50余万收不回来,相当于每年被‘赖’掉一辆急救车!”

  一名医生也曾在网上写过这样一个经历:“为追款,我遇到过放狗咬、衣服被划等种种情况。最近一次,我救了一个病人,他在乡村医生那输液输成了肺水肿,到我这花了200多元,病好了,可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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