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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救人后交钱,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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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时报 2007-9-21平安健康网
)和物力成本(设备保养)。在这一点上,它和普通企业没有明显区别。如果在患者欠费的问题上不能很好解决,只是一味要求“先看病,后缴费”,对医院而言就像“光开车,不加油”,患者根本得不到应有的救助。所以,我觉得政府应该尽快改革现在的医疗自付费制度,完善医保等第三方付费机制。这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政府出钱补贴是根本

  在香港,对于有生命危险的病人或伤者,公立医院都会以先救人为第一原则。无论富人还是穷人,无论香港人还是内地人,或其他国家的公民,都会在第一时间得到救治。若病人有需要,医院甚至可以动用直升机将病人接到急诊病房。

  至于以后的医疗费用如何收取,香港医院管理局有一套既定程序。病人住院期间,医院会每隔2—7天向他们发一次账单;如出院时仍未缴费,医院会在病人出院后3天发出缴费通知书;病人在多次催促后还不缴费,医院会将个案交回医院管理局总办事处处理,最终将会按法律程序追讨。

  医院管理局的营运费用每年都由政府拨给,所以不会因病人欠款而影响服务运作及服务质量。但医管局也致力于收取医疗费用,例如最近计划推出的设置自动缴费机和向逾期缴费病人收取行政费等。

  新加坡有完善的医保制度来保证国民都可以支付得起基本的医疗保健费用,所以一般不会出现见死不救、拖欠费用等问题。通常,新加坡人都会有一个公积金的健康账户,占人们月收入的6%—8%,可用于支付本人及直系亲属的住院费用,直至退休。

  此外,他们还有一种由政府承担的社会医疗救助形式,即政府每年根据财政收入和国家经济状况,拨进一部分钱到信托基金,以供没有保健储蓄,或突然患上大病、保健储蓄金额又不足的贫困人群支付医疗费。申请这种基金很简单,也很宽松。据了解,在2005年申请的28万人中,99.9%都获得了批准。

  其实,道德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有时候它很强大,似乎比法律还起作用;但有时候又很微弱,不过是人们嘴角不屑一顾的冷笑。

  网友王华就认为,道德到底是强大或是微弱需要有一个前提,即社会有一个稳定的、保障公平公正的“基础秩序”。这个“基础秩序”的维持需要公共财政合理投入,需要法律保障,也需要社会良知。

  中华医学会伦理学分会主任李本富表示,对急诊患者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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