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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新药方:市场化降药价

中国经营报   2007-10-29   平安健康网

  “发改委20多次药品降价,国家未能根本解决看病贵的问题。”近日,接近发改委价格司的一位官员表示,他同时透露,在医疗体制不能得到有效变革前,企图通过限制仿制药和药品价格的方式降低医疗成本,将难以达到目标,而在药品市场的下一轮“价格博弈”中,市场化控制价格的手段将成为主角,以往粗放式以行政限价手段,将在未来退出舞台。

  仿制越多 降价越多

  从源头上改变药价虚高问题,是国家发改委的首要考虑,而对于市场上频繁出现的以多次、重复仿制药品,规避“降价令”的问题,将得到部分程度上的遏制。

  记者了解到,国家发改委初步拟定,将“价格递减”的幅度定在10%,即对已研制成功并上市销售的药品,每仿制一次,在审批定价时,便在原来的基础上下调10%,在这样的方式下,仿制的次数越多,该种药品的价格就变得越低。

  举例说,一种首次上市的药品定价是10元,第二次仿制的该药品,就降价10%,定价9元,第三次仿制时,再削减10%,定价8元。以此类推,第十次仿制时,该药品可能就要定价1元,如此一来,过低的价格将使仿制的制药企业无法收回成本,从而使其自动退出。

  “不过,这需要药监局和发改委之间的紧密配合。” 浙江康恩贝集团公司首席顾问祝匡善评价说,“哪个厂家的仿制药排在先,哪个排在后,药监部门最清楚。发改委主导的定价递减操作,必须以药监局的新药审批排序为准,否则又会生出许多争议问题。”他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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