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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医保药品新目录完成修订

中国甘肃网   2007-11-7   平安健康网
    鑫报讯(记者 王淑霞)昨日,记者从省医保部门获悉,为适应正在全国各地开展的城镇居民医保试点需要,保障参保儿童的基本用药需求,《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04年版)(以下简称《药品目录》)目前已完成修订。近日劳动保障部专门下发通知,对涉及城镇居民医保儿童用药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规范。

今年下半年,我省兰州、酒泉、定西3市列入国务院城镇居民医保首批79个试点城市。此次修订《药品目录》,主要是考虑儿童用药的特殊性,重点保障参保儿童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基本用药需求。修订的内容包括:一是增补了部分儿童临床诊疗必需的药品品种,部分有"儿童"、"小儿"、"婴幼儿"、"儿童用"、"小儿用"或"婴幼儿用"名称的西药,以及适应儿童的口服液、散剂、栓剂、滴鼻剂等,被列入儿童用药范围;二是对《药品目录》的凡例进行了补充;三是修订了部分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新增的药品品种将全部按照乙类药品进行管理。从新药品目录看,儿童药品增补范围达11大类,涵盖抗微生物药、解热镇痛、呼吸系统、消化系统、循环系统等西药以及解表、清热、 化痰、止咳等中药。

(责任编辑:晓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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