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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工参加社保个人不用缴费

东南商报   2007-11-9   平安健康网

  中国宁波网讯(记者林华奇)昨天下午,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和《宁波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出台,这标志着我市社会保障制度已经覆盖了包括婴儿到老年人、城镇居民到农民、城镇职工到外来务工人员的全市所有人群。

  我市社保制度一大创新

  今年以来,我市为有效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这一民生问题,多层次征求意见,根据国务院《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全市外来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综合兼顾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点、外来务工人员的实际保障需求、企业的现状和财政可承受能力等因素,探索出台了《宁波市外来务工人员社会保险暂行办法》。

  据悉,这是为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量身定做的、富有宁波特色的“社保套餐”,具有“低门槛、广覆盖”的特点,从明年元旦开始逐步在全市各地实施。根据该办法规定,在我市各类用人单位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都可参保,内容涵盖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险种。另外,外来务工人员个人参保不用缴费,企业的缴费负担也将大幅度降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的出台不仅可以调动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两方面的参保积极性,更是从实际出发解决了外来务工人员最关心、最需要的社会保险问题,将为我市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与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这也是我市社会保障制度的一大创新,也使我市在外来务工人员社保制度上走到了全国前列。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

  昨天出台的《宁波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将使全市350万农民实现“老有所养”的愿望。按照有关规定,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本市农业户口且年满18周岁人员都可参保,参保并缴费的农民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时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我市已经制订并出台了《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各县(市)、区如何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从参保对象、待遇与缴费设定原则、政府补贴水平、与老农保等的衔接转换原则、基金管理、实施工作等方面,提出了原则要求。资金主要由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两部分组成,重点参保对象为男50周岁、女40周岁以上的中老年农民,有条件的村集体等经济组织可为农民参保提供适当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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