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本报报道也引发了大讨论。截至昨晚7时,新浪、网易、搜狐三大门户网站及人民网、新华网、QQ新闻、e早网等网站上纷纷转载本报报道,共有网友评论上千条。北京、上海、广州、昆明、石家庄等城市的网友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很多网友对该事件表示了自己的看法:“不敢相信”、“太可怕了,必须严惩不怠”、“医院如此规定令人很震惊,很愤怒”、“医院下指标叫医生高收费,医德何在”。
有网友希望“所有有这样表格的医生,都应该良心发现,用数码相机拍下来上传到网上”。
还有网友跟帖说“现在随便去哪个医院看个小病不要100多元啊?上来就下猛药”,还有网友调侃说“每次吃完药都不用吃饭的哇,好饱”。
在宁波本地的“天一论坛”里,一位杭州网友说:“医生考核直接与病人‘消费’挂钩,这样的规定,强烈呼吁监管部门一定要严查,杜绝这种规定,为病人着想,为看病成本着想。”
还有宁波网友说:“杨达出事那天我也在场,那个医院每天晚上在广播里说他们什么标准化治疗,我也去他们医院看过,感觉是骗人高手,还好我做过营销,一些手法太熟悉了,没那么容易上当。”
更多的网友呼吁,不管最后医疗鉴定结果如何,卫生主管部门应该先对同和医院用药“潜规则”进行处理,“如果放纵医院这种行为,那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将永远无法缓解。医院小病大治,开重药、多开药,养成习惯后,最吃亏的还是老百姓。这是关系到所有人的民生问题,卫生主管部门必须拿出一个态度来。”
药监:
“直销药品”意在获取超额利润
记者昨天走访了有关部门。对于同和医院的“直销药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政策法规处王处长表示,从来没听说这个词,可能是医院某种“内部规定”。他介绍说,医疗机构可以从医药经销企业采购药品,也可以直接从生产厂家采购,但这也不叫“直销药品”。
在看了同和医院的内部文件后,王处长推测说,“直销药品”里面肯定有猫腻,否则医院怎么可能规定对非医保病人必须使用“直销药品”,而医保人员尽量使用“直销药品”的乙类药。
在杨达的诊疗记录中,余医师开出的药品是医院内部文件中的“直销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