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快讯 > 行业新闻 > 今日焦点 > 正文
无标题页
无标题页
3岁女童就医死亡陈尸太平间6年
无标题页
新快报 2008-2-27平安健康网
已经过去”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而邓家的代理律师苏东海提及从化市卫生局为郭敏开具“证明”这个环节很气愤,“当地警方当初解除对郭敏的刑事拘留也正是由于从化市卫生局的这一纸证明文件,如果没有广州市有关部门的及时介入,这样的一份证明会带来巨大的干扰和麻烦。”

  不停维权

  6年控诉女儿终入土为安

  2002年8月20日,广州市公安局对欢欢的尸体进行了重新鉴定,鉴定结论推翻了中山医科大学之前做出的鉴定,广州市公安局的出具的穗公刑技(法)字第469号法医鉴定书明确指出:“尸体气管和细小支管内无明显异物阻塞现象。”这份鉴定报告从根本上否定了中山医科大学之前做出的鉴定结论。事情到了这里,事实本已很清楚。但是令邓家人没有想到的是,这只是他们维权路上的一小步,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们开始了一场血泪控诉。

  “在最初上访的日子里,我们得到的答复就一句话:‘耐心等待。’要不就是一些‘程序问题’之类的推说辞。那个时候女儿的尸体还在殡仪馆的太平间里躺着,没有办法我们只能向上级部门和领导反映,希望能够早日得到处理让女儿早日入土为安。”邓家人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看到了曙光,由于不断地上访和投诉,这个案子引起了广东省和广州市有关领导的注意。省市两级领导多次对该案做出重要批示,要求迅速结案还死者家属公道。在时任广东省政法委书记王华元和广州市政法委两级领导的关注下,欢欢的案子被提出重新认定。

  2006年,各项证据和事实终于得到了初步的查明,广州市公安局也再次做出了穗公刑技(法)2006第131号法医学鉴定书,该鉴定充分认定了导致欢欢死亡的直接原因系郭敏非法行医导致的直接结果,该法医鉴定书认定“死者×××符合在肌肉注射后发生过敏性休克死亡”的特征。广州市公安局的这份鉴定彻底推翻了之前中山医科大学做出的欢欢系“呕吐物窒息死亡”的结论,从科学的角度对这起医疗事故给予了充分认定。

  获赔28万

  村医仍在继续行医

  有了上述鉴定结论,从化市人民法院很快就欢欢死亡的民事赔偿部分做出了裁定。法院依法判令被告人郭敏一次性赔偿欢欢家人死亡赔偿金、误工费、精神抚慰金

无标题页
浏览上一页 浏览下一页
[1] [2] [3] [4] 
无标题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