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在某公司驻乡镇工作的王天昊被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公安机关的询问。
“你目前欠不欠张友彪的贷款啊?”民警询问道。
“我现在不欠他的钱了,早就还了,他还借了我15000块钱呢。”王天昊一边回答民警的询问,一边掏出了几张署名张友彪的收条和一张借条。
然而,张友彪的家人看到这几张收条和借条时,当即认定收条和借条上的字迹不是张友彪所写。
随着时间的推移,原先镇定自如的王天昊渐渐乱了阵脚,回答民警询问时难以自圆其说。
在强大的审查攻势面前,自知已无法掩盖事实真相的嫌疑人王天昊于29日夜10时许,供述了雇用嫌疑人郝为华、吴大同对放贷人张友彪实施加害的犯罪事实。
30日凌晨1时许,城东派出所副所长孙洪亮、民警顾宝路在排摸线索时获悉,涉案嫌疑人郝为华可能潜藏在合东村境内的一私房出租屋内。
得知这个情况,刑警大队周培基大队长迅速带重案中队民警赶到出租屋。在确认涉案嫌疑人郝为华就在该出租屋内后,重案中队副指导员朱海洋一脚踹开房门,中队长张挺带民警迅速冲了进去,一把将嫌疑人郝为华牢牢摁在了床上。
之后,根据郝为华的口供,成功地将另一个嫌疑人吴大同抓获。
无力还贷起杀心
原来,今年才23岁的王天昊被公司委派到乡镇任门店的负责人,每月工资2000元左右。但为了让自己像个负责人样子,王天昊自己出钱在租赁公司租了一辆轿车,平时经常和三朋四友到饭店花天酒地,工资根本就不够支出。
为了支付每天的高额支出,王天昊通过朋友找到了张友彪,从2007年开始,以高息先后从受害人手中拿取高息贷款9万元,并约定2008年元月底偿还本息共13万余元。
还款日期临近,张友彪不断催促还款,走投无路的王天昊,在无法按期偿还欠债的情况下,决定找人办掉张友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