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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贴标准提高

诸暨网   2008-5-17   平安健康网

  到今年4月底,全市已有2.6万余名居民参加了医疗保障。近日,我市又出台政策,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政策,提高财政补贴标准。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副市长徐国龙出席。

  去年7月1日,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制度正式开始运行,医保基金运行平稳。为扩大医疗保障覆盖面,提高参保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我市决定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障的有关政策进行完善,对《居民医保意见》规定的参保人员,财政补贴标准分别为:老年居民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250元;其他参保人员从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未成年人从每人每年60元提高到90元。同时,还实行门诊医疗费用部分报销,住院起付线标准降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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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紫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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